【台中市政府說明】 議員關心職場霸凌議題 中市人事處:研議修正市府申訴規範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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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4)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關心職場霸凌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人事處表示,台中市政府是六都中最早訂定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機制的城市,且為強化員工對職場霸凌的認識、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的發生,市府每年均利用多元管道於公開場合辦理預防霸職霸凌宣導活動,113年共190場次,另市府公務人員完成113年度職場霸凌防治組裝課程3小時,計1萬3,337人,完成率達77%;同時辦理職場霸凌預防意識培力實體課程計53場次,盼藉此提升首長或主管辨識霸凌的敏感度、察覺力或溝通能力,有效防止職場霸凌發生。
人事處並說,目前公部門職場霸凌規範,僅人事總處在108年4月曾下達行政指導公文,以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有關機關應提供公務人員安全防護措施等規定,尚無職場霸凌明確完善的專項法律基礎。
人事處指出,在中央未訂定專法或修訂相關法令前,市府正研擬修正市府申訴規範與機制及作業程序,如明定各機關每日需有專人查收申訴情形及建立內部即時通報機制,確保管道暢通;增加調查小組外聘學者專家人數達一定比例,強化調查專業與公正;縮短調查期程,增加各機關亦得視個案情形依職權主動調查等加強員工保護作為,以建立健康友善職場環境;同時提升教育訓練機制,訂定訓練計畫、按人員屬性(首長、主管、業務承辦人)規定每年接受一定的訓練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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