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有關中警入校園帶走小六生有感:
《讀者來函不代表本社立場》
有關中警入校園帶走小六生:
1、今天可以用樂樂棒球棒打老師,改天就可以公然拿刀砍,不應縱容。
2、事發當天,校方為何沒有立即處置,比如找家長到校。
3、市長老是〔震怒〕立即責怪教育系統,合適嗎?
4、學生是否是現行犯?老師堅持被害人權益行使,警方該如何處理?
現在學生不是以前的學生,未成年犯案更加兇狠,市府法制局為何不專業說明處理法律流程觀點,處理較為妥貼。
不要校園有事,就學生永遠是對的;老師要吞下去;警察必須退縮不作為。
如果台中市政府有效能,應第一時間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成立了沒?)研擬處理。
同意!這種事情盧市長就要怒斥校長,那上周幾個局處發生霸凌,怎麼不見盧市長這樣怒斥局長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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