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盧市長震怒了!當場要教育局重辦、重懲不適任校長、主任、老師、駐區督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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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市議員今日市政總質詢,就西區忠信國民小學處理學生未經家長同意下,竟然任由警察帶到派出所製作筆錄,並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李中的質詢讓盧市長聽了相當憤慨、非常痛心!以嚴肅的口吻回應李中質詢,當場要追究校長、主任、老師及駐區督學責任,並要教育局「重辦」!
溫文儒雅的盧市長咸少說「重話」。今天對於不適任校長、學生已經向老師道歉卻堅持要報警偵辦的老師,當場下達重辦、重懲的命令。
此舉,對於領導無方、管理不當的校長,不適任的老師,及毫無警覺性的主任、駐區督學,不能保護學生權益,起了極其嚴肅的警惕效尤!
盧市長震怒了!當場要教育局重辦不適任校長、主任、老師、駐區督學責任! |
學校行政人員要加強人權法治觀念
回覆刪除其實忠信這位校長風評很好,這次其實是因法律常識不足而倒了大楣
回覆刪除受害的對象是學生,市長不得不處理
回覆刪除這個忠信校長風評極差,只做表面功夫,對學生權益與安全不管不顧,對家長也不尊重,已經出過許多嚴重問題,進警察局已是司空見慣,終於有人勇於揭發了
回覆刪除有關中警入校園帶走小六生,1.今天可以用樂樂棒球棒打老師,改天就可以公然拿刀砍,不應縱容2.事發當天,校方為何沒有立即處置,比如找家長到校3.市長老是〔震怒〕立即責怪教育系統,合適嗎?4.學生是否是現行犯?老師堅持被害人權益行使,警方該如何處理?
回覆刪除現在學生不是以前的學生,未成年犯案更加兇狠,市府法制局為何不專業說明處理法律流程觀點,處理較為妥貼。
不要校園有事,就學生永遠是對的;老師要吞下去;警察必須退縮不作為。
如果台中市政府有效能,應第一時間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成立了沒?)研擬處理。
校長及老師並非法律常識不足,因為這個孩子已滿12歲了!
回覆刪除但報警讓家長直接將孩子帶走的處理方式也明顯欠當,因為學校是教育單位,老師應立即向行政處室求援處理這個校園偶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