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張芬郁痛批警察局是缺業績,向民眾開罰超速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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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溪西路一段300號河堤隱蔽處,且沒有任何警示標誌下,設立非固定式測速照相機,痛批警察局是缺業績,向民眾開罰超速罰鍰 |
台中市議員張芬郁今日在臨時會,播放一段民眾提供的行車影片,質疑警察局抓測速執法不當,在旱溪西路一段300號河堤隱蔽處,且沒有任何警示標誌下,設立非固定式測速照相機,痛批警察局是缺業績,向民眾開罰超速罰鍰。
張芬郁表示,日前連續接獲民眾反應,台中東區旱溪西路一段300號對面河堤邊,竟在沒有設測速取締警告標誌下,於堤防階梯視線遮蔽處,設立非固定式測速照相機,並且沒有任何警員在旁監視,明顯不合規範。
張芬郁質疑警察局只是為了要拼業績,才用隱藏性執法來取締民眾,沒有真正達到道路安全的初衷,此舉相當不可取,也加深了警民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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