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議員關心科技執法議題 中市警察局:廣為宣導盼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鄭功進關心科技執法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警察局表示,該局目前68處路口科技執法地點的選定,是根據台中市車禍統計數據、從百大易肇事路口和各分局前十大易肇事路口考量進行規劃,統計113年1至11月共發生交通事故1,285件;較112年同期發生1,750件,減少465件,交通事故減少比例近3成。
為更明確提醒用路人,警察局在科技執法路口前,已於各路口四個行向分別再增設2至4面警示牌面,牌面總數量為607面,廣為宣導並敦促用路人遵守法規,進而減少車禍,保障市民交通安全。
警察局進一步說明,該局科技執法設備,執法取締標準為黃燈號誌轉換為紅燈號誌後,如再有車輛仍不依號誌指示,逕自駛越停止線或闖紅燈進入路口時,科技執法設備即會自動偵測違規成案,再由設備建置地點分局的派出所員警,逐案人工審核採證影像檔案,確認違規行為屬實無誤後,始依法製單舉發;針對「紅燈開啟前,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之行為」皆未予以舉發。
警察局持續落實員警審核端工作,針對違規影像確實檢視,視個案是否符合可勸導項目中「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等可免罰情況,請員警加強審核注意予以勸導不舉發。
此外,警察局再次強調,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目的並非開出罰單,主要是讓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降低事故的發生;請大眾勿抹黑或曲解科技執法設置用意,籲民眾換位思考,行車到路口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行,才能大幅降低車禍事故的發生。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