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中台灣元宵燈會邀集各區公所打造在地多元樣貌 民政局:無強迫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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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2)日進行市政總質詢, 市議員蔡耀頡關心中台灣元宵燈會辦理議題。
台中市政府民政局表示,中台灣元宵燈會除由觀旅局設置主燈區外,並邀集相關局處共同辦理燈會展場規劃,其中民政局燈區與各區公所合作打造各式燈座,盡展全市山、海、屯、城等區域多元風情與樣貌,相關活動經費除運用自有經費外,另請區公所徵求民間共同合作意願,採簽署合作備忘錄方式進行,共同行銷燈會與地方特色,簽署對象及單位皆為自願合作,並無強迫募款或限制合作金額情形。
市府觀光旅遊局表示,「中台灣元宵燈會」為結合各界資源,提升燈會策展及活動執行品質,擴大活動品牌效益,例年皆定有燈會行銷推廣合作計畫,依循合作計畫接受各界主動合作並有相關回饋機制,結合公營事業及民間單位資源,共同行銷台中及中台灣元宵燈會活動,透過公私協力展現台中城市活力與民間參與共好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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