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台中燈會「蟲洞」手機GG要理賠 張芬郁要求合約增財損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市議員張芬郁\提供》
今年台中元宵會在中央公園舉行,遊客哀嚎拍攝「時光蟲洞」造成手機感光元件損壞向建設局索賠;市議員張芬郁表示,已有9位民眾要求賠償,由廠商理賠共3萬5857元,她要求市府往後舉辦活動,須注意設施不當導致民眾財損理賠問題,明訂於廠商合約中。
說明:手機壞掉照片翻攝 。
張芬郁表示,2024中台灣元宵燈會舉辦期間,建設局負責的「龍之異次元」使用大量雷射光束,營造「時光蟲洞」科幻感,由於蟲洞空間小、光束強大,未提醒雷射光束直射可能危害眼睛或手機,不少遊客拿起手機拍照,造成手機的感光元件損壞,事後再拍其他照片出現紫色斑點,發現手機被雷射光「射壞」。
遊客吳男表示,發現手機受損後,打電話問建設局如何申請「國賠」,4月下旬,建設局安排手機受損的用戶和廠商協議賠償事宜,一開始只同意賠償1千元,還要上班時間請假到指定地點協議,讓他跳腳,最後以維修費用折舊賠償達成協議,他獲賠約6千元,但必須舉證確實因為在蟲洞拍照導致手機損壞。
吳男也表示,雖然事後建設局加強告示,但看個燈會也要提心吊膽四處注意告示牌,賠償手續又繁瑣,感受不到誠意。
張芬郁表示,蟲洞光束效果雖然好,但遊客入內時紛低頭閃雷射光,現場貼了告示,還是有遊客未注意持手機拍照,或追逐雷射光影,她要求未來市府舉辦相關活動時,應事先檢查確認現場佈置,移除有危險疑慮的設置,與廠商擬定的合約也必須顧及財物損失,保障遊客權益。
建設局表示,「龍之異次元」穿越蟲洞燈區以大量光影佈展,在隧道出口頂端由高處往地面打出雷射光源,再搭配噴霧營造蟲洞穿越感,由於光影策展運用愈來愈廣泛,未來會在講求效果時注意光影運用。
建設局指出,共接獲9件手機損害賠償申請,均交由施工廠商與民眾完成賠償協議,總計賠償3萬5857元,第一次舉辦活動發生財損問題,未來擬定契約時,會將財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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