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警示燈影響用路人視力 中市警察局長:將實際測試選擇適合模式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家銨關心近期警察局添購活動式警示燈,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警示燈主要用途包括路上發生車禍時,為避免發生二次車禍,員警可架設警示燈,以提醒後方用路人注意,另也用於酒駕取締勤務。至於巡邏車是否裝得下警示燈,此裝備為警察局內部員警提出的建議,已為此開會討論過,同仁認為沒問題。
至於議員關心警示燈太亮容易影響用路人視力一事,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該警示燈有四種閃燈模式,警察局會實際測試,使用對用路人視覺影響最小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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