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住廖偉翔!明天開公聽會、後天進行政黨協商,讓罷免門檻條件提高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今日有「青鳥行動、展翅廢翔」粉絲專頁,要發動「罷免臺中市西南屯區不適任立委的公民活動」!該項為「罷免而罷免」活動的主角,明示所指的就是新科立委廖偉翔。
雖然公民參與活動能反映民主社會中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和競爭,而政黨應該本著包容和協商的態度、擱置政治對抗、以民意需求為出發點尋求共識。畢竟,民主制度的健康發展需要各方權力的適當制衡,但在臺灣藍綠對峙激烈的政治氛圍中,要找到所謂「共識」平衡點,著實不易。
以目前的罷免門檻條件觀察,廖偉翔的確有驚有險。不過,國民黨立院黨團就目前罷免門檻條件將提出修法,有立委表示明天要開公聽會、後天進行政黨協商,要讓罷免門檻條件提高。
國民黨黨團基於維護自己陣營立委的考量,罷免門檻修法一案勢必齊心協力、團結合作,不僅要強力保住廖偉翔委員的席位、也加強被名列罷免榜單上黨籍立委的「防護罩」。
選區內選舉人總數 1 萬至 50 萬人之間的,須有選舉人 3 萬 5 千人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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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現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委員的罷免需要達到以下門檻:
1、連署人數:
選區內選舉人總數 1 萬至 50 萬人之間的,須有選舉人 3 萬 5 千人連署。
選區內選舉人總數 50 萬以上的,須有選舉人 7 萬人連署。
2、投票率:
罷免投票人數,須達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
3、同意票:
贊成罷免票數須超過有效投票總數的半數。
換句話說,要成功罷免一位立法委員,需要先獲得足夠的連署人數,然後在罷免投票時,投票率達到四分之一以上,同時贊成罷免的票數也要超過半數。
選輸了,就要發動罷免,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台灣的民主是真正的民主嗎?如果是這樣大家也可以一起團結起來罷免總統,是嗎?請主委文正兄開會時向中央黨部反映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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