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亂竄危險高 第二分局拍片宣導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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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113年6月3日一名駕駛開車行經北區崇德路與梅亭街口時,依號誌綠燈行駛,斑馬線突冒出1名婦人溜狗亂竄,駕駛緊急剎停,驚嚇過後也連爆粗口,影片上傳至網路社群後,引發網友熱議。
行人違規肇事數據
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臺中市113年1至3月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共計17件,其中10件係因『行人違規』導致,高達58.8%,主要肇因以行人未依規定穿越車道,以及行人闖紅燈為主;另外高齡者65歲以上有10件,就占全體近「6成」,高齡者死亡風險高居各年齡層首位。
1. 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
穿越道路需遵守交通號誌或警察指揮,距離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人行天橋、或地下道)100公尺內需走行人穿越道,跨越護欄、安全島、任意穿越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行經設有行人專用號誌的路口,依號誌指示迅速穿越,也就是小綠人亮起才能過;未設置行人專用號誌則視行車號誌為主,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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