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路二段與東興路 小客車與行人發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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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時間:114年1月17日14時30分。
發生地點: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路二段與東興路一段(南屯所轄區)。
肇事車種:A車自小客、B方行人
案情摘要:
(一)肇事經過:
1、碰撞經過:
A車自小客車、駕駛廖女、60年次) 沿南屯路二段左轉東興路一段,B方行人(陳男、79年次)沿南屯路二段行人穿越道西往東方向行走行人穿越道至對面,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造成B方行人受傷,現場由交通分隊及南屯所依規定處理。
2、碰撞位置:
南屯路行人穿越道
A車前車頭與B方行人發生碰撞。
(二)號誌與速限 :
左轉保護三時相,南屯路二段速限50km/hr。
(三)傷亡情形:
1、A車駕駛:未受傷。
2、B行人:多處擦挫傷,無大礙。
(四)飲酒情形:
A車:現場呼氣酒測值為0。
(五) )肇因初判:
1、A車:車輛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2、B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3、詳細肇事原因仍需再蒐集各項跡證後,由交通警察大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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