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16年「資深」測速設備仍年開1.5萬張罰單,無助防止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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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113年1-10月交通事故高達58,076件,仍居六都之冠,市議員陳俞融批評,市府雖熱衷於設置測速照相,交通罰鍰收入預算也從去年的19.7億元暴增至今年的23.5億元,卻未能有效改善交通安全,應檢討測速照相設置及速限的合理性。
陳俞融說,根據統計,台中市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件數逐年攀升,從111年的8萬3,634件、112年的12萬6,364件,到113年更達13萬7,862件,3年來漲幅達6成4。陳俞融指出,若以每張罰單最低1,200元計算,光去年固定式測速照相的罰款就至少高達1.65億元,金額十分驚人。
陳俞融質疑,112年取締超速件數最多的固定式測速照相,就位於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2088號,高達15,192件,該設備於民國97年設置,已設置超過17年之久。但陳俞融指出,接獲民眾陳情,這個路段不但路寬、路直又是下坡,車輛用滑的就超過50公里限速,且同一條路,速限從50至70公里,導致駕駛要斷斷續續踩煞車,反而更危險,也讓這台「資深」測速照相持續開出超速罰單,代表這樣的道路設計與速限管制本身就有問題。
陳俞融提到,諷刺的是,距離該處測速照相500多公尺的東大路一段與臺灣大道四段路口,112年、113年連續兩年都是西屯區第一大肇事熱點,顯然測速照相並未達到防制事故的效果。
另外,陳俞融也點出,現行的測速照相設置缺乏科學化的退場機制,從107年到113年10月底,全市僅拆除3支固定式測速照相,還都是因為工程需求,而非因達成降低事故的目標退場,顯然跟警方說要教育用路人守法的目的不符。
陳俞融呼籲市府,應優先檢討不合理的速限規定及改善交通工程,而非一味仰賴執法設備。陳俞融指出,測速照相不應該成為市府創造財源的工具,更不該是『錢滾錢』的提款機。
陳俞融要求市府檢討現存測速照相路段設置的必要性,訂出時程達到教育駕駛人守法目的,即可建立明確的退場機制,並以改善道路工程為優先,讓測速照相回歸輔助交通安全的原始功能,不應是交通環境持續惡劣,測速照相退場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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