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 年貨大街攤販販售逾期糖果 中市食安處將嚴懲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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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反映於天津路年貨大街購買到過期散裝糖果情事,食安處今(18)日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稽查;現場查獲業者陳列販售糖果逾有效日期,共計5.14公斤,已全部查扣外,將約談業者說明產品來源及進貨時間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按同法第44條予以重罰。
食安處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將持續年貨大街稽查,亦責成管理委員會加強攤商管理及宣導。
食安處亦呼籲業者,販售產品應注意保存期限並依規標示,如為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以利民眾選購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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