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回應監察院調查彰化縣政府違法揭露檢舉人身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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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於日前提出「彰化縣政府受理彰化環保聯盟檢舉農地違章工廠案件,違法揭露檢舉人身分等情」調查報告,國土管理署表示,將依監察院調查意見進行檢討改善,並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落實檢舉人保密之規定,以保障民眾權益,共同守護國土。
國土管理署表示,依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9條規定:「人民檢舉違章建築,檢舉人姓名應予保密」,所有檢舉案件均以密件辦理。本案起因是彰化縣政府在受理時,未能落實檢舉人身分保密,在事件發生後,本署即要求縣府就違法部分進行檢討,並應落實保密案件之處理方式,防堵類似情事再發生。此外,也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辦理人民陳情或檢舉土地違規使用案件時,無論檢舉人、陳情人是自然人或法人時均應確實遵守保密相關規定,以達有效遏止不法行為,促進國家永續。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監察院調查報告新聞稿指出有關「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9條關於檢舉人身分應予保密之規定欠缺明確性部分,待正式接獲調查報告後,將依據調查報告內容及建議進行檢討並謀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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