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人行道通行難 近4成不合格 5%寬度不到9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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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市議員陳俞融、蕭隆澤、陳雅惠、陳淑華、張芬郁、謝家宜等人,針對台中市人行道淨寬小於1.5公尺達4成,讓台中市行人寸步難行,要求市府盡速改善現有淨寬不足人行道,還給市民通行順暢人行空間。
市議員陳俞融說,依照內政部最新113年9月12日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規定,有關人行道淨寬,提到人行道淨寬,係指人行道總寬扣除公共設施後可供行人通行之連續淨空間,以2.5公尺以上為宜,一般情況不得小於1.5公尺。但道路寬度12公尺以下者,其淨寬不得小於1.2公尺,如受限於道路現況,經該管主管機關同意者,其淨寬不得小於0.9公尺。然若以這個標準來看,台中市不合格。
陳俞融指出,根據市府資料,台中市現有人行道計有13,921處路段,其中淨寬大於2.5公尺,有3,145處,佔比22.6%,淨寬介於0.9(包含)至1.5(不包含)公尺有4,534處,佔比32.6%,淨寬不足0.9公尺有701處,佔比5%,若以上述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標準來檢視,台中市不合格人行道,即淨寬未達1.5公尺人行道,高達38.6%,約4成,甚至連例外受限道路狀況,淨寬未達0.9公尺的人行道,都還有5%,到底要台中市民怎麼通行,有人行道的地方已經不多,但好不容易有人行道,卻又寸步難行,可見台中市人行空間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陳俞融說,先前就提到市府應該未雨綢繆,針對新闢道路,積極配置符合標準,即淨寬2.5公尺以上的人行道設施,但看到最好規劃的重劃區道路,113年共有接管24條道路,但其中人行道淨寬不足2.5公尺的道路還有9條,比例達3成7,但明明這些道路路寬都有15-20米,有足夠空間設置人行道,為何不一次滿足標準?
陳俞融提到,除了重劃區,市府113年1-10月新闢道路共有6條設有人行道,但其中就有4條未達2.5公尺最佳人行道淨寬,而4條中除了1條路寬不足12米外,都有足夠路寬來設置寬廣人行道。陳俞融強調,明明新闢道路或是重劃區道路,都有足夠路寬設置人行道,也不若既有道路有在地居民、路寬限制等原因讓改善困難,為何市府還是不能用最高標準去施作人行道淨寬,陳俞融批評建設局根本是自縛手腳,人行道施作淨寬不達標,不重視行人,對行人不友善。
陳俞融要求,希望市府以最高標準,嚴格審視現有人行空間淨寬未達標的情形,盡速改善目前4成人行道淨寬未達標現況,不要再出現「說的很多、做的很少」的情形,讓台中市民走的安全且順暢。
建設局長陳大田回應,既有道路寬度要趕快改善,未來在做新闢道路時,會遵循最新規範,而部分新闢道路人行道淨寬不足因為經歷用地取得、設計階段,跟新規範有時間差,所以都還是依照舊規範,目前已施作的道路會研議是否還有空間可以拓寬人行道,且市府也希望人行道都可以達到2.5以上淨寬,但還要考慮道路現有路寬,必須讓車輛可以達到通暢性。而今年9月中央新規定通過後,建設局會統一跟各局處協調要達到新標準,讓各局處施作人行道相關工程都依循並符合人行道寬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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