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市府加強審查新闢公共設施與公共排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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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3)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時,市議員吳瓊華表示,多年前及這次定期會也透過提案建議市府,由於目前很多建案開發興建工程從2年至5年不等,施工期間對於鄰近住戶產生的牆壁龜裂、噪音、空氣、灰塵、交通與周遭環境的破壞,經常接獲民眾陳情與檢舉,希望都發局正式行文要求養護工程處和各區公所,在接獲建商提出審查環境清潔證明時,必須邀請當地里長會同驗收,再予以核發使用執照給建商,因為是否有完成善後,唯有里長最清楚,請市府相關單位要落實審查完整,請問都發局長你的看法如何?
瓊華議員指出另外相關很多建商的開發案,基地對外的排水系統,直接連接到原社區的舊側溝或未開闢的計畫道路側溝,甚至沒有列管、不知名的農田溝渠,造成建案完工若干年後排水系統的癱瘓,這個問題近幾年也陸續出現在服務案件中對於此相關事件,所以瓊華建議都發局在核發建築執照之前,應會同水利局就基地內、外排水系統的規劃進行審查,不可增加舊社區排水系統的負擔,並確保新建案排水功能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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