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央協商時針對社宅用地比例進行調整,以避免地方土地資源遭過度挪用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議員邱愛珊今(13)日在都發建設質詢時指出,中央為擴大社會住宅建設,要求地方政府在整體開發區域提供3-5%的土地供其興建社宅,然而此政策看似比例不大,實際上卻可能嚴重影響台中市的開發利益與成本回收;邱愛珊強烈呼籲市府應堅守立場,在與中央協商時針對社宅用地比例進行調整,以避免地方土地資源遭過度挪用。
邱愛珊說台中市目前在自建社宅上的努力不遺餘力,出租率達95%,待興建及完工中的社宅數量超過9000戶,台中人口持續增長,自建社宅供應全國第二,這不僅展現了市府對社宅需求的重視,更讓市民看到市府推動社宅的具體成效;今年8月,北屯區廓子安居大型社宅已順利動工,該案代表市府在社宅推動上又邁進一步,但中央要求地方提供3-5%的土地蓋社宅,這本意固然良善,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中,市府能實際取得的公有土地僅約5成,扣除公共設施用地後,真正可供開發的土地僅剩10%至20%,恐難以支撐中央如此高比例的用地要求,詢問市府對此中央政策的態度及立場如何。
都發局長李正偉回應,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執行中的區段徵收案,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應不納入提供社宅用地;而且應達一定規模以上才得以納入,而非全體適用;另外社宅5%的分母應是配餘地而不是總面積,中央目前以全區開發面積計算,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市府取得的公有土地約5成至5成5,扣除公共設施面積只剩10%至20%,恐不符開發成本,希望改以區段徵收抵價地、市地重劃抵費地面積計算,以免造成開發成本無法回收,或不當擴大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範圍。
邱愛珊舉例說明,若整體開發區域為1平方公里,按照中央5%的比例要求提供社宅用地,市府最終僅能運用約10公頃,難以符合集中規劃與經濟效益,她呼籲台中市都發局應堅守地方立場,在中央推動社宅的同時,也要顧及地方土地開發需求,務必確保市民利益與地方自主發展權益不受損,也應避免造成市府的財務負擔。
另外,都發局長李正偉也就議員邱愛珊詢問后里東站都市計劃目前進度做回應,李正偉說該案原訂今年12月截止,經評估與考量目前已向中央發函申請展期3年,以重新檢視區段徵收工程的執行情況,同時重新評估后里車站東側的土地需求與未來使用目標能否達成,此外,該案亦列入中央5%社宅用地範圍,市府會在中央做審查時爭取並建議不應納入此案,以避免在抵價地或抵費地取得後,工程費用或公共設施無法攤提成本的情況發生。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