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詐騙再上演 臺中男這舉動保近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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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73歲張姓男子接到自稱公務機關的電話,指稱張男涉及刑案需代保管財產,要求張男至銀行提領新臺幣97萬3千元後,到臺北地檢署前交付給檢察官,機警的張男及時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求助,保住了自己的積蓄,未遭詐騙。
113年12月13日中午,張男走進文昌派出所表示,有接到自稱第一銀行客服人員電話告知,張男遭人冒名欲貸款新臺幣20萬元,客服人員稱已協助將此案通報檢警單位,並要求張男加LINE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聯繫,詎料之後「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以調查為由,要求張男每天須回報行蹤,致使張男生活惶恐不安,請求警方協助。
文昌派出所警員林亞玟、林彥鈞、林言儒聽完張男的陳述後,立即向張男說明這是詐騙集團典型的「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手法,這種詐騙手法會藉由電話告稱受話者涉及刑事案件,誘騙受話者提供財務資訊後,再以監管財務為由,派員向受話者收取金錢,至於假檢察官要求張男回報行蹤,則是要控制張男不要報案。張男聽完員警的分析後恍然大悟,慶幸自己有及時向員警求助,才沒有依照對方的指示提款交付、寄送個人證件、金融卡或信用卡,經由員警清楚的說明,張男未遭受財產損失,非常感謝員警的提醒。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民眾,詐騙集團會以假冒公務機關的名義,打電話向受話民眾謊稱涉及刑事案件,最後再佯稱監管財產進行詐騙。民眾接獲類似電話時應保持冷靜、多方查證,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就近向警察單位求證,避免陷入詐騙圈套;另外,公務機關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提供個人資料及財務資訊,也不會要求加LINE要求配合調查,更不會要求民眾交付存摺、金融卡等物品,若遇到相關情事就要提高警覺,立即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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