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澄清》數位發展部58位勞務承攬平均薪資為3萬8千餘元,報載所述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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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今(3)日澄清,報載「數發部清潔工平均月薪5.6萬」並非事實,數發部58位勞務承攬人力從事包含環境清潔5位、警衛勤務8位、駕駛7位、機電2位、文書及事務工作28位及其他輔助人力8位,每位派駐勞工平均薪資約為3萬8千餘元,機關支付廠商每月每人約5萬1千餘元(內含勞健保相關費用、利潤、稅金、年終獎金、加班費或差旅費等),另預算編列內含清潔耗材、機電維護保養耗材等費用,經核算廠商派駐人員管銷費用比率較警衛勤務、駕駛人力共同供應契約為低,尚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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