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捷處長性騷事件受害者A與E 今(5)日接受訪談的錄音檔逐字稿
《市議員黃守達\提供》
A小姐於111年向交通局長申訴
當初就是在未赴處長的約會後,我在處理,長期受到處長的霸凌,到最後其中有一天,情緒終於忍不住在其他女性同仁面前崩潰大哭,這才發現原來遭遇到處長性騷擾的案例不是只有我一個,還有其他女性同仁也都有遇到類似的情形。
但大家遇到事情的當下,都不敢跟別人說,礙於可能家庭、礙於他是一個處長,大家都隱忍不說。後來我是身心真的受不了,不敢去上班,才決定要先留職停薪,在留職停薪之前也決定跟局長坦露一切,有跟他說明處裡面發生的狀況,以及還有其他女性同仁正在受害,局長當時也跟我承諾
說他會妥適處理,要我不要為這件事情擔心,但後來在留停結束前,看到處長還在原本的位置,一直沒看到局裡有任何的作為,對於交通局心灰意冷才決定離職,不然當初公務員也是考了很久才考上,好不容易有當上小主管,家人也都很替我感到高興,實在不願意,也不敢繼續待在交通局,放棄大家俗稱的鐵飯碗,甚至中間有一度一直在對自己產生自我懷疑,就是我到底是有自己的能力當上主管,還是是因為被看上的。
A小姐決定提出正式申訴與調查過程
訪談者:111年四月二十號的時候反映這個問題啦。然後後來你提出正式申訴是在今年嘛,113年的時候,那你可以說明一下,就是中間的這個過程嗎?當初反映然後沒有得到結果,那但是今年你又重新提出這個正式申訴,你可以說明一下這個過程。
A小姐的訴求
直到今年9月知道了被害者E的事件,感到非常的遺憾跟痛心,如果當初交通局可以好好處理處長的話,是不是就沒有這些後面的被害者,後來我們集結了其他幾位願意具名的被害者提出申訴,也接受了局的調查委員會調查,但當天被調查的時候,我們幾位被害者都感到非常的不舒服,在委員會上被各種質疑,甚至會質疑我們為什麼不當初提出申訴,而是到現在才提出來,並且感受到交通局消極的處理態度,因此才找上議員的幫忙,但看到了昨天局長被質詢的內容,深感遺憾,局長否認了他111年就知情這件事。甚至用我沒有提出申訴書為由,說他不清楚事情發生的經過,如果一定得要申訴書才能證明我有受到性騷擾的話,那當初我在跟局長述說的時候,他怎麼沒有鼓勵我要提出申訴?
段3
當初對局長抱有多大的信任,現在就有多大的失望,希望局長不要再包庇壞人了,這已經不是個案。今天已經有五位勇敢的女性同仁願意具名站出來,希望可以受到府的重視,而不是局的忽視,希望可以還給交通局公捷處一個健康、安心的辦公環境,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所以我希望張應當應該要離開公家單位,並且他跟局長都需要跟我們幾位被害人道歉。
這個處長他有辦法從老胡時代幹到盧市長第一屆都是停管處長,這個有大機率??沒有靠山或是勇氣敢如此的態度去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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