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行徑不可取 男衝動毀車洩憤逃逸 警速逮2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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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4日凌晨5時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員警於文心南路執行守望勤務,發現一名男子手持棍棒毀損停放在店家門口一部自小客車後,全程不到20秒鐘時間,跳上接應機車逃逸;由於事發突然,員警當下持警棍跳下車追捕未果,隨即返回現場,擴大調閱cctv鏡頭以車追人,於4小時內掌握2名犯嫌身分,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毀損案移送臺灣臺中地方少年法院及臺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了解黃嫌與被害車主間有共同友人,疑因為5萬元債務糾紛心生不滿,遂於4日凌晨得知被害車主行蹤後,黃嫌夥同楊嫌(未成年)前往案發現場,黃嫌以百米速度快步衝向其鎖定之車輛後,持棍棒毀損車前擋風玻璃、左後視鏡,隨後跳上機車逃離,員警第一時間衝下車追趕約20公尺,犯嫌仍趁隙加速逃逸﹐案經警察立即以車追人,將2名毀損嫌犯移送法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重申對於暴力、違法脫序等行為警察均秉持強勢執法,依法嚴辦,絕不允許暴力不法行為危害社會秩序,以確保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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