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中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檢查率 都發局:逐年改善、繼續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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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展局表示,都發局辦理台中市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檢查,是依據「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第二點規定,將既有公共建築物列為檢查對象,因興建當時相關無障礙設施設備項目規定尚未齊備,以致造成後續諸多公共建築物未能符合現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而有合格比例較低情形。
都發局指出,為改善全市既有建築物的無障礙設施,「台中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審查小組」推動台中市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分類分區分期改善執行計畫,執行期程為自112年到116年。目前尚未完成改善案件已依執行計畫期程列管改善,並每年委託台中市建築師公會辦理無障礙相關法令宣導說明會,加強輔導民眾辦理改善。110至112年檢查合格案和逐年改善案約200多件,已經累計達650件,會繼續加強改善進度和成效。
此外,都發局將於無障礙環境促進小組會議,協同各局處推動無障礙環境,並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事項,同時於執行分類、分期、分區檢查作業時,將併同通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列管、追蹤,依規定裁處,積極改善無障礙設施,提供行動不便者無礙使用環境,建構完善及友善空間,提升台中市無障礙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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