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盧市長甫上任時在用人方面有「四原則」,強調在選拔和任用官員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綜觀盧市長擔任市長5年又9月以降,有多少機關首長做到「四原則」?是否有首長起用駑馬、唯命是從心腹愛將?無視同仁觀感三級跳調升不適任者?未能釐清官員操守背景者?未具專業獲得提攜者,因此造成業務斷鍊、製造問題紛擾機關?.....。 盧市長用人「四原則」迄今不忘初心一以貫之、更是堅如磐石。團隊首長應能同步跟上。 X X X 不分誰的人:這意味著在選擇人員時,不應受制於個人的背景、關係或政治立場,而是要根據其專業能力和適合度來進行選擇。 適才適用:這一原則強調要根據每個官員的專業能力和特長,來安排適合的職位,確保人才能夠在最合適的崗位上,發揮其最大效能。 操守要好:在選拔官員時,操守和道德標準是必須考量的重要因素。官員的品德和職業操守,將直接影響其工作表現和公眾形象。 要有禮貌:這一點強調了在工作過程中的人際關係和溝通方式,良好的禮貌和尊重,可以促進團隊合作與和諧的工作環境。 此外,機關首長在推薦官員時,必須嚴格遵循這四項原則,並且應深入了解官員的背景, 特別是其操守方面的表現 。這樣可以避免因個人喜好或其他非理性因素,而摒棄這些基本原則,確保選拔出最合適的人才為公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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