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交通執法與安全改善」提撥比例,用作購置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與處理費用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9日)科技執法專案報告,市議員黃馨慧表示,台中近二年因為「人本交通」、「營造友善行人環境」主要交通政策,警察機關加強取締「車不讓人」、「無號誌而未依規停讓」、「人行道違規停放車輛」等案件暴增。建議市府調整「交通執法與安全改善」提撥比例,用作購置交通執法裝備器材與處理費用。
台中市警察局「道安基金」源自於「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四條『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處罰機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安全改善經費』。
黃馨慧表示,直轄市政府分配罰鍰收入至少要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執法改善經費,每年警察局約可分配到9千萬元,結果卻是今年處理案件郵資不足,甚至動用市長第二預備金?根本沒有多餘經費購置相關交通執法裝備或器材或做安全宣導,是否應該要研議提高提撥比例?
黃馨慧強調,根據警察局科技執法結果,三個月開出高達8437件罰單,相關罰款收入是否有用作改善交通或交通宣導使用?
黃馨慧表示,台中市政府努力執行中央交通政策,決對不希望有任何憾事發生,市府機關提出如何提升台中交通順暢政策之餘,已用行動證實提升交通安全的決心。
市長盧秀燕回應,自己常說台中市是一個大家庭,市民就是家人,不管在任何型態、方式市民受到傷害,身為大家長當然必須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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