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壓官員之舉,再見是必然,未來也就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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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為選民服務要依法辦理,不可因滿足選民違法需求動輒施壓官員。議員要官員到服務處「說事」,一旦無法獲得滿意答案時,議員一番訓斥免不了、甚至揚言要官員出席備詢於議事堂上質詢。
日前即有某選區議員僅僅為了路邊「盆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一事,叫來某分局長到服務處當面予以訓斥,甚至威脅說處理不好,那就議事堂上見。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是一句常見的諺語,用來形容家族或血統的特徵傳承,往往會在子女身上體現出來。上述質詢官員常用的手法,已然在二代議員中有此跡象顯現。換言之,若議員中有此血脈傳統者,施壓官員之舉,再見是必然,未來也就見怪不怪了。
議員所扮演的角色是代表選區選民的利益,但行為上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如若為了特定選民違規、違法案件,透過不當手段施壓官員,導致不公正或不合法的行為之舉,必然自毀形象。
廣大選民無不期待議員與官員應該保持良好的溝通,尋求合作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對抗或施壓,否則自毀形象事小、損害議會的功能與形象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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