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 環團關切中火議題 中市府重申:增氣必須拆煤、能源政策加速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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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今年8月底環境部召開中火二期燃氣環評初審會議,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台中市政府與各界同樣關心中火二期燃氣計畫興建4部燃氣機組污染排放情形,也在環評審查會明確表達,堅持中火總碳排量及污染排放量應以112年為基準逐年遞減。市長盧秀燕也於10月19日中部8縣市區域治理平台首長會議暨2024第四屆台灣氣候行動博覽會中共同簽署「2024中台灣區域氣候行動倡議」,同時納入「呼籲中央能源政策應加速脫煤、低碳轉型,並逐年降低燃煤電廠燃煤量」等內容,以監督中火的減排成果。
環保局也說,針對環境部預定於10月30日召開的中火二期燃氣環評大會,台中市政府重申維護空氣品質的立場,要求台電公司遵循「增氣必須拆煤」的原則,即每新增一部燃氣機組,必須至少拆除一至兩部燃煤機組,以切實保障市民健康。
環保局說明,燃煤或燃氣都會造成空氣污染,為管制中火燃煤造成污染排放,市府已透過加嚴標準及成立專案小組強力稽查等管制策略,促使中火用煤量從108年大幅削減333萬噸,112年再減至1,209萬噸,對照空品監測數據,台中市PM2.5年均濃度已由107年每立方公尺18.8微克,降低到113年9月14.5微克,顯示空污管制策略發揮效果,空氣品質已逐步改善;而中火排碳量也由3,420萬公噸下降至2,614萬公噸,不過中火目前的污染排放量及碳排量,仍是非常巨量,且為中部最大固定污染源及直接排放源。
針對中火第一期設置2部燃氣機組,經過市府與市民努力與爭取後,台電終於承諾2部燃氣機組上線後,願意拆除中火2部燃煤機組,若未來再興建4部燃氣機組,依台電公司規劃仍將保留6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未除役,未來隨時可能投入運轉,因此台中市不反對增氣,但應比照一期增加1組燃氣,就相對至少拆除1組燃煤,同時也建議全國各電廠都能比照。
環保局強調,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中火二期新增燃氣機組完成後,可能會導致溫室氣體排放增加,這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0年3月30日公布的「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相背離。為管制燃氣機組污染排放,台中市已啟動第四次電力業排放標準修正作業,針對台電公司規劃未來於台中市增設燃氣機組加強管制,然而中火二期環評排放濃度(氮氧化物年均值為4ppm)明顯與台中市加嚴標準草案規定不合,應重新評估,以符合台中市加嚴排放標準。此外,台中市也再次表達「增氣就一定要減煤」的立場,並應以112年為基準逐年減污減碳,且中火已是全國最大電廠,「不能將發電機組只集中在台中」,應分散過度集中的電力來源,降低系統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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