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輿情回應】 有關大樓玻璃清潔作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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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說明,經查該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表示,大樓禁止施工人員於星期六、日於外牆施工,疑似住戶或住戶自僱居家清潔人員,該局派員檢查時已無該項作業情形。勞工局已要求相關作業安全,該物業管理公司亦承諾,將公告及要求住戶注意人員清潔作業安全,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於外牆作業。
勞工局說明,雇主使勞工從事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玻璃清潔作業,應依法提供安全帶使勞工確實配戴使用,否則勞工若有墜落危險,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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