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罷免立委的活動正在醞釀中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國民黨黨立委顏寬恒詐領助理費案,今天台中地方法院宣判處顏寬恒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貪污重罪乃三審定讞,未來官司上若無「政治力」介入,事實上還有得拖,甚至會拖到立委任期滿,官司還未三審定讞。
如上述所言,顏寬恒的官司還有得打,問題是民進黨人不會輕易放過,不僅「見獵心喜」還「虎視耽耽」。未來顏寬恒判刑定讞依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將終身不得再參選公職,但這是後話。
而顏寬恒要面對的當前要務,則是「有心人」將會發動罷免立委連署,而一審判決有罪,正是罷免理由最佳的切入口、更是大做罷免文章的好材料,顏寬恒如何因應防備,絕不可疏忽。
可以預期的是,在立委任期滿一年後、也就是在明年,臺中市將會有罷免立委的政治活動,而被鎖定罷免的「目標」則非僅是一位,而是「此起彼落」滿地開花!
輸不起的人都會來罷免、、、該修法?想發起罷免的連署人要繳500元費用,不可再浪費人民納稅錢?選完不爽再罷免勞命傷人民財社會亂哄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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