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部屬免職 》人事總處游姓參事前任職其他主管機關人事處長期間,涉職場霸凌事件記二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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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人事總處游姓參事被投訴過去任職其他主管機關人事處處長期間,涉職場霸凌事件一案,已完成調查並採取相關處置措施,說明如下:
為確保申訴案件處理專業性與公正性,本總處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下稱申評會)係由7名委員組成,包含具法律、諮商、心理或精神醫學等相關專業領域之外部專家4名,並由申評會委員3名組成調查小組(包含具法律、諮商專長之外部委員2名)。經調查小組調查,游姓參事擔任處長職務期間,採取貶抑、辱罵、高壓的負向領導風格,致同仁身心嚴重受創,且以權威使公務人員從事非公務事項及下班時間同仁未即時回覆訊息即被公開指責等權力濫用之情事,使同仁經常處於惡劣之職場環境,符合職場霸凌有關「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對待」、「持續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及「帶給同仁沉重身心壓力」要件,並經申評會評議職場霸凌事件成立。
因游姓參事前於擔任人事處長期間,確有言行不檢,管理失當,職場霸凌行為,情節重大,對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公務同仁個人均造成嚴重損害,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人事總處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經考績會審議決議後,核定予以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職場霸凌零容忍是全民共識,人事總處對於游姓參事過往霸凌行為深感遺憾,並向曾與其共事的人事同仁及其家人表達最深歉意。後續人事總處會以此事件為警惕,持續加強人事主管管理職能的訓練與宣導,也會依據調查小組的建議給予相關機關同仁協助及落實改善措施,並呼籲外界給予曾與游姓參事共事之同仁心理沉澱空間,勿私下臆測或探問,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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