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打擊不法、杜絕律師洩露偵查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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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檢署為打擊不法,杜絕律師洩露偵查秘密,於偵辦某博弈集團案件,發現洪姓律師於偵查中為相關被告辯護後,涉嫌將偵查資訊透露給該集團成員。本署張時嘉檢察官於本月1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搜索洪姓律師之律師事務所,並同時傳喚洪姓律師、通知楊姓律師、吳姓律師等相關證人到案說明,訊後依洩密等罪命洪姓律師具保新臺幣(下同)50萬元候傳。
臺中地檢署張時嘉檢察官於今年5月間偵辦某博弈集團期間,因發現與該集團配合的律師,為集團被告辯護後,涉嫌將執行職務所得悉之偵查中資訊提供給博弈集團成員,讓集團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動態,預擬策略逃避追緝。嗣經蒐證完備後,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至台中市洪姓律師之事務所等3處執行搜索,帶回洪姓律師調查,並以證人身分通知吳姓律師、楊姓律師及相關人等5人到案釐清案情。本件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洪姓律師涉嫌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命洪姓律師以50萬元具保,其餘律師及證人請回。
臺中地檢署呼籲律師身為在野法曹,社會地位崇高,理應遵循律師倫理規範,共同維護民主法治,切勿配合不法集團,利用職務得知偵查秘密後外洩予他人,甚至參與集團,為犯罪者串證,而辜負社會對律師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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