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曾朝榮關心駐里事務費及里鄰長年度自強活動費 台中市政府說明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日舉行第4屆第1次定期會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曾朝榮關心駐里事務費及里鄰長年度自強活動費,台中市政府說明:
副市長王育敏表示,執行業務過程中適當編列駐里事務費是合理的,會請民政局考量研議。
民政局表示,里幹事工作非常辛苦,尤其疫情期間須協助配送防疫物資與資料發送,事務加重相當辛勞,考量增加駐里事務費牽涉財源籌措及相關法令增修,若比照台北市每人每月6,000元,按台中市里幹事人數編列,每年所需預算達2,600多萬元,市府會積極向中央請示,如有法源依據將與財政主計單位研議辦理與爭取。
此外,台中市里長事務費已配合中央政策從4萬5,000元調升為5萬元,考量物價指數持續攀漲,市府今年度已調升里鄰長訂報費或上網費,目前也積極研議調升明年度的里鄰長文康活動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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