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原則選好中藥 聰明GO(購),安心「補」
記者黃登洲\南投報導
日前南投縣衛生局獲報有民眾服用於路邊攤購買包裝無標示之中藥材後,產生嘔吐、腹瀉不適等症狀,經就醫治療後無大礙。我國的飲食文化常見中藥材入菜,民眾也常自行選購補品進補,但如何「補」得安心不傷身,衛生局呼籲中藥材應向合法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業者購買,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中藥材。
衛生局長陳南松表示,為維護民眾的健康,衛生局每年均會輔導查核轄內中藥販賣業者及中醫診所,該單位需販賣合法中藥材、有中藥(材)標示、保存方式及年限;並配合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執行中藥商販賣業查核,若查獲未領有中藥商販賣許可執照販售中藥(材),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處以新臺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局長陳南松提醒民眾,購買中藥材,勿聽信偏方,購買來路不明中藥材,應向合法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處所購買中藥材,並遵守選材4原則及外包裝9大項標示,聰明GO(購),安心「補」。民眾如有用藥安全問題,可電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諮詢專線049-2230518。
南投縣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中藥材應把握4原則:1.選擇合格中藥商,有信譽及合格販售資格的中藥房、2.查看完整包裝標示,購買時應詳盡查看中藥材標示、3.選買藥材要看聞摸,藥材色澤應呈現自然鮮明、4.注意存放環境,置於通風、避光、陰涼、乾燥的環境。中藥材包裝應標示9大項目:1.品名、2.重量、3.廠商名稱及地址、4.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5.批號、6.類別、7.炮製方式(屬毒劇中藥材之應標示項目)、8.產地(國家)、9.保存方法與使用建議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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