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讓行人」最重罰3600元
臺中市議員黃馨慧
交通部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提高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責, 3月31日起可直接開罰3600元。
為真正甩行人地獄汙名,開罰之前, 馨慧認為政府也應該盡速統一全國標誌、標線劃設標準,真正保障行人安全。
行人安全 我是黃馨慧
https://www.facebook.com/hsinghwi200/
新華報導網站天天上架新新聞🔸專線:0933 428 740🔸投訴信箱:ccs3172@gmail.com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