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燈式號誌,圓形燈亮起,能不能左轉?
今天我在議事堂詢問觀旅局長與地政局長這個問題,兩位局長皆認為,因號誌有四顆,只亮圓綠燈應該不得左轉,要等到左轉號誌才得行駛。
這個觀念其實是錯誤的。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即便設置有四個燈號,只亮圓綠燈也可左轉,但因缺乏宣導,很多民眾都一知半解。
向上路三段跟五權西路二段交叉路口就設置有這樣四燈式的特殊時相號誌,其中一個燈為右轉燈。這裏經常發生車輛駕駛因不熟悉號誌規則,見四燈號誌就以為有左轉燈。最後卡在車道中間,進退兩難。
這樣的路段也經常因路幅寬度不足,無法設置左轉道。我選區內的美村路公益路口就是一例。
我要求,交通局應針對這樣的路口進行研議。
守達的具體建議
https://tinyurl.com/2p9ecv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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