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朱元宏關心梨山原住民被查獲私釀小米酒並裁罰5萬元案,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鄭建勳\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5)日進行定期會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朱元宏關心梨山原住民被查獲私釀小米酒並裁罰5萬元案,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財政局表示,依財政部訂頒菸酒管理法第45條規定,產製私酒將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民眾產製酒品供自用且數量未超過100公升不罰,若數量超過100公升或有販賣行為則不論數量多少,將依法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經查梨山原住民私釀小米酒,數量雖未逾100公升,但經查證有販賣行為,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規定裁罰5萬元。另財政部針對是否放寬原住民自產小米酒得販售一案,以101年12月17日台財庫字第10100722320號函函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基於健全菸酒管理,不宜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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