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罔顧肉品市場公司勞工權益 年收50億元 卻僅申報300萬元實收資本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體察民意關心民瘼, 8月17日於台中市議會第三屆第8次定期會議財政經濟質詢中,關心台中市經濟成長問題由於新冠疫情與物價通膨問題,造成111年第一季經濟指標下降0.54%且第一季營利事業銷售額僅8451億元仍不及歷年的五分之一,但是消費者平均物價上漲高達3.06%,這是要讓台中市民如何生活,薪水不漲萬物皆漲市民何其苦啊,尤其盧市長於109年將台中市肉品市場公司業務從經發局轉移給農業局,卻發現在經濟部登記資料中資本額卻僅有3百餘萬元,讓人不僅懷疑年營業額高達50億元的肉品市場公司怎麼資本怎會如此少,簡直比開一家「柑仔店」的資金還要少很多,提出質疑這樣的小公司,如何為市民雞鴨禽畜肉品食安品質、穩定價格的民生問題把關,是故意將資本額申報成3百萬元還是另有隱情嗎?
曾朝榮表示:依據查詢經濟部資料屏東縣肉品市場公司與台中市肉品市場公司同樣成立於民國75年間,最近的變更日期也在110年間,每年營業額也相當,但是屏東縣肉品市場公司所登記的資本額高達3億2千餘元,但是台中市肉品市場公司目前資本額卻僅有登記3百萬餘元,盧市長疑似帶頭違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規避公司法及勞動基準法裁罰罰緩共通性原則第4點「資本額超過一億元事業單位罰緩加重之責任」,盧市長漠視肉品市場目前尚有一件勞資爭議正在勞工局調解當中,完全忽略基層勞工權益。曾朝榮強調:本席長年重視地方食材的經濟發展成效,更鼓勵校園營養午餐多採買在地食材,一年台中市肉品消費金額每年高達50億元,然而盧市長卻讓僅有資本額3百萬元的台中市肉品市場公司來為市民把關雞鴨肉禽畜類肉品的食品安全衛生與物價穩定,請問盧市長這是甚麼邏輯,疑似規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3款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續查「第3款第1目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是此,這要怎樣才能讓市民安心的將重大食品安全與在地食品交給他管理,尤其市民的生活習慣都是喜愛新鮮的現宰肉品,建請市府對於新鮮肉品的品質與價格要照顧到民眾與需求,尤其在通膨壓力下市府要降低成本並維護品質避免物價上漲。農業局蔡局長表示:台中市肉品市場公司的轉型經營是目前重要政策,為協助攤商維持肉類食品的新鮮度本局有研議運送補助方案,至於勞工權益目前有協助勞工職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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