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摘要讀者看不懂大雅一處違建補照事宜一案,都發局回應如下:
臺中市政府近日都市發展局回應如下:
有關媒體報導摘要讀者看不懂大雅一處違建補照事宜一案,都發局回應如下:
都發局表示,本案補照係依「臺中市建築物補辦建築執照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該申請案已於111年3月17日依上開辦法取得本局建造執照圖說審查完竣之證明文件(即新聞稿內之第1階段許可),另需於取得許可文件後6個月內按核准之書圖文件施工,並於完竣後辦理使用執照申請,逾期本局得予駁回其申請。
另外,本案雖為違建,惟該建築物部分若經委託規劃設計建築師檢討能符合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部分,得按上開規定申請取得本局建造執照圖說審查完竣之證明文件,依核准圖說施工,並於完竣後依法申請竣工查驗,並依法申請使用執照核發。有關擅自建造及未能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部分(違章部分),除依規處擅自建造之罰款外,需依「臺中市建築物補辦建築執照辦法」第7條規定,與審竣圖說不符部分,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前自行拆除完畢,始能發給使用執照。
故本案已於111年3月17日完成建築設計圖說審查在案,目前起造人正依據「臺中市建築物補辦建築執照辦法」規定於6個月內補辦申請施工勘驗程序,該現況與審竣圖說不符部分除起造人需自行拆除外,應至都發局辦理施工勘驗程序並繳納先行動工之4萬2000元罰鍰後,再依據建築法第70條規定於現場勘驗合格後核發使用執照。
都發局強調,按建築法第86條之規定並無處斷水斷電規定,對此類違建補照案件,都發局均秉持一貫立場依規辦理並一視同仁,並無所謂之差別待遇。
違章建築沒公共危險,如屬程序違建,是可以補申請建照的,
回覆刪除但如實質違建,則無法補照只能拆除,如有公共危險疑慮,更要即報即拆。吳大議員超級違建,長胖有長高,屬有公安危險「寄宿舍」,應即報即拆,或先斷水斷電,避免屋主再使用或出租他用。
長胖又長高,要怎麼補照?
回覆刪除拆是唯一的道路
根本無法補照
都發局又再瞎扯
以補照為名
暗渡圖利議員之實
能補照
回覆刪除能發使照
都發局早就發給
超黨派議員屋主了
還需要拖到現在嗎?
都發局又再騙眾生了
只會拆小市民的違建
對於國民黨籍議員大違建
連屁都不敢放,改名孬孬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