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外國人應守法違者最高罰150萬
鄭建勳\臺中報導
近來因產業訂單旺盛,需工量大增,許多雇主選擇聘僱外國人作為補充性勞動力,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留意,申請聘僱外國人應遵守勞動部法令規定,如以不法手段申請聘僱外國人,除面臨最高新台幣150萬元高額罰鍰外,日後也將影響聘僱外國人的資格,相關違法行為已嚴重影響國民就業及外國人工作權益,勞動部正加強稽核中。
勞工局說明,近來常發現有不肖仲介或業者以不法手段引進外國人,例如辦理國內招募徵才廣告,所刊登的工作地點,未有人員實際從事生產製造工作、甚至未實際營運,涉有徵才廣告不實;另有業者以浮報勞保人數或不實投保等情事藉此增加可聘僱外國人名額,或是在聘僱外國人後,恣意將其違法調動至勞動部許可以外的工作地點或借他人違法使用等情形。
勞工局表示,雇主以不實資料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國人,依法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未經許可即指派外國人變更工作地點或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即使外國人調動後的工作地點仍屬同間公司或同一負責人所有的廠房,仍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勞動部亦會管制聘僱外國人資格。
勞工局提醒,雇主如有聘僱外國人需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合法申請,如有疑問可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或台中市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轉35500),即時掌握外國人聘僱注意事項。另雇主有國內徵才需求,歡迎洽詢台中市就業服務處(04-22289111轉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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