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中關心托嬰中心收費及請社會局建請中央衛福部修正「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作業要點」等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鄭舜嘉\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日進行第3屆第6次定期會業務質詢,市議員李中關心托嬰中心收費及請社會局建請中央衛福部修正「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作業要點」等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針對議員關心托嬰中心收費,社會局表示,為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提供平價、普及的托育服務,台中市平價托育政策明訂:「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收費起始價格為1萬3,000元(未含副食品費)」。同時,為提升並確保托育服務品質,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每年得申請調漲費用,上限為5 %,且調漲費用的60%需用於員工薪資與福利,台中市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目前平均收費為1萬5,856元,收費上限為1萬9,532元。
另外,有關議員認為中央「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作業要點」,針對托嬰中心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就要撤銷資格的規定太過嚴格,建議中央修正一事,社會局指出,將會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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