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若真有心要做大範圍保存,不要只出一張嘴!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24)日參加文化部文資局「訂定國定古蹟臺中火車站保存計畫」說明會時表示,台中市是文化城,市民樂見臺中火車站劃定為古蹟,但文資局委外的保存計畫,卻用歷史紋理概念將保存範圍擴張到周遭約50公頃空間,這讓周遭的居民人心惶惶。
他建議文化部若真有心要做大範圍保存,不要只出一張嘴,請文化部編列1500億元來徵收,或編列每年30億元來做古蹟保存維護。不要打著維護古蹟的名義,卻造成地方發展的限制。
李中說,過去的古蹟認定都是單棟為主,但這次劃定這麼廣大的範圍,已引起區域內民眾恐慌。台中市本身就有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包納了環保、交通、景觀等不同的專家學者,台中火車站原本就已有發展計畫在此委員會審查,但由於文資法第38條讓中央文化單位具有更高位的審查權,這嚴重影響原先的都市計畫。
李中表示,過去文資法最大的錯誤,就是文化部與文史專家只出一張嘴,完全沒有考量百姓的損失到底有多少。他替文化部粗估,若要劃定50公頃(約15萬坪)的範圍進入保存計畫,若以每坪100萬元估算,請文化部拿出1500億元來徵收,或者文化部只打算限制高度,那也請文化部編列750億元的容積損失費用。另外,古蹟維護是花錢的,請文化部每年編列30億元的古蹟保存費,讓現有居民好好保護建築。
李中說,在地民眾反對文化部擅自透過研究就將整個區域畫入臺中火車站的歷史古蹟保存區,這會嚴重影響民眾的財產權與發展權,請文化部審慎考量;如果真的要蠻幹,請拿錢出來補償在地的民眾,不要用文資法這種霸王條款、土匪條款,讓民眾損失財產而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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