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正受理中,公告期限內申報護權益
記者鄭舜嘉◎臺中報導
109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中部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臺中市正受理申報中,農糧署中區分署提醒轄區內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加的農友,需於各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俾維護自身權益。
「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措施,同時間受理申報
農糧署中區分署表示,109年新增推動「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措施,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實際種植農糧作物者,每期作每公頃給付5,000元。在符合上述土地條件下,本計畫原符基期年資格土地,除原本獎勵給付金外,再給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未符合基期年資格土地,則可申報自行復耕種植登記,以申領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但辦理生產環境維護(含耕作困難地)、林木、庭園景觀栽植或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土地,則不在給付範圍內。本項申報時程同各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受理,符合申報資格之農友,要把握今年最後申報機會,儘速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辦理。
維護權益期限內申報、逾期概不受理
農糧署中區分署再次提醒,轄區內符合申辦資格且有意願參加本計畫-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稻作(含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登記之農友,及倘未於年初完成第2期作申報或需要辦理變更申報,請務必在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內,彰化縣至8月14日止,臺中市、南投縣及雲林縣至8月17日止,儘速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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