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稽查3件不合格 中市食安處移請源頭縣市處辦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年節將至,為維護過年期間食品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稽查56家業者,並抽驗伴手禮與原料、生鮮蔬果、水產、加工食品等共244件,結果有3件不合格,均分別移請源頭所在地衛生局進行處辦。
食安處表示,今年針對5家網購製造業者及16家賣場、超市、量販店、年貨大街販售業者進行稽查,並抽驗伴手禮與原料、蔬果、禽畜水產類、加工食品等244件年節食品與56件產品標示,結果2件竹笙重金屬超標、1件筍干二氧化硫超標。另外,也前往35家供應年菜或外帶年菜的餐廳,確保業者製作的產品及供餐衛生安全,結果全部合格。
這次違規品項為烏日區福昌欣業公司與大里區津華食品公司販售的竹笙,重金屬鎘分別檢出4mg/kg及6mg/kg(限量標準為2mg/kg),另1件則是於北屯區水湳爌肉飯的特選筍干,檢出二氧化硫0.15 g/kg(限量標準為0.03 g/kg),均已要求下架、回收,並移請源頭所在地的台北市與雲林縣衛生局進行處辦。
食安處長邱惠慈提醒,民眾購買年節產品時可多看、多比較,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或有完整包裝、標示清楚的產品,避免購買顏色過於鮮艷及有刺激異味的產品;也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規範,以免食品添加物超標觸法。
民眾春節期間外出用餐可透過「樂活台中APP」選擇通過餐飲評鑑的業者;如欲訂購年菜或宴席時,應與業者簽訂書面契約並詳閱條款,尤其注意解約期限、退款及違規金等規定,避免消費爭議。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也可電洽專線04-22220655,由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