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鴨霸 一次買斷漁民世世代代生計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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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議員林孟令10日市政總質詢時指出,臺中港錨泊區民國62年建港,87年辦理漁筏民補償案相關作業,補償後臺中港區如再需開發,漁筏民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臺中港務局要求補償。92年因應港埠營運及環境變遷,將港區範圍擴大,一次補償後,無限欺壓漁民生存之計,政府跟海盜無差別。
林孟令表示,臺中港務公司歸屬中央管轄,市府本來該為市民爭取生存權,民國87年辦理漁筏民補償案相關作業後,民國92年將港區範圍擴大。依商港法規定,凡侵入商港區之作業漁船將受商港法第65條規定處分,處新臺幣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漁民生存權倍受欺壓。
林孟令說,政府不該如此鴨霸,政府應是用法令來保護人民的,不應該利用法令來買斷漁民世世代代的生計欺壓百姓。市府該多加考量漁民生計,或收購竹筏來輔導轉業,希望政府能依法保障漁民生存權及捕撈權,平息累積已久的民怨,本市副市長陳子敬兼任港務公司董事(地方政府代表),請市長務必指示陳副市長為臺中市漁民爭取該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