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路邊遭撞車頭車尾全爛 警靠這一線索迅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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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6月4日晚間,凌姓男子將自己的愛車停在路邊停車格,沒想到隔天一早取車時,發現愛車遭到狠撞,強大的衝擊力除了造成車尾嚴重凹陷毀損,後擋玻璃全碎,車頭還與前方另一台休旅車頭尾緊緊相連,模樣慘不忍睹,但肇事者並未留下。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下稱王員)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由於車輛停放了一整晚,再加上夜間視線昏暗,增加了警方調查的難度。王員除了擴大調閱案發地點周遭監視器畫面,也向附近店家及住戶實施查訪,並在附近商家一名夜班員工那裡獲得了關鍵信息。據該名員工回憶,事發當晚約莫半夜三點半時,突然聽到一聲巨響,儘管當時因正在工作無法外出查看,但此一線索卻為案件的偵破帶來了突破。
王員根據民眾提供的線索,鍥而不捨持續調閱監視器影像,終於在接獲報案的5小時內鎖定了一輛形跡可疑的保時捷休旅車,並迅速追查出肇事的46歲許姓男子到案說明。許男向警方坦承自己因服用藥物,導致精神不濟而與路旁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當下因身體不適想快點回家休息,所以未報警處理,但看到警方出示的相片中一片滿目瘡痍的景象,許男表達了深刻的後悔與歉意。
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許男肇逃的行為作出舉發。受害車主對警方的快速反應和高效偵破表示感激。
警方呼籲,發生車禍即便無人傷亡,也應報警並留在現場處理,否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逃財損案件可處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千萬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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