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防堵噪音車輛 中市府多管齊下:加速廣設監測設備、持續提升執法量能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9)日進行定期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芬郁希望科技執法增設監測噪音設備,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環保局表示,目前有11套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另今年度已於3月完成設置30處智慧型監錄設備,預計將擴增至50處。為有效提升機動車輛噪音稽查執法量能,市府已於今年度大幅提高可執行預算達3,425萬餘元,較去年1,692萬餘元增加一倍,並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添購相關噪音執法設備。市府也透過環警監聯合稽查及檢舉通報查緝等手段,多管齊下防堵噪音車輛。 環保局提到,為擴充噪音車管制量能,環保局持續與相關單位合作,研議將既有科技設備結合噪音監測,如將烏賊車AI智慧判煙系統加裝噪音監測設施、與警察局合作共用電桿等,加速廣設噪音監測設備。 環保局表示,噪音車輛多為不當改裝車輛,為從源頭管制,台中市及各地方政府積極向中央反映,終獲環境部與交通部重視,「道路安全交通規則」明年起將機車排氣管納為管理變更登記事項。今年為過渡期,明年起若未使用認證合格排氣管,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900元至1800元;若經噪音檢測不合格,依「噪音管制法」再加罰1800元至3600元,最高開罰5400元。 警察局表示,取締噪音車輛由環保局以中央標準檢驗合格儀器檢測分貝,依環保法規據以認定處罰;警察局科技執法設備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告發交通違規。未來將持續依現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方式共同執行,強化噪音車執法量能,以維持市民居住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