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評議委員會黃昭閔委員 這不是霸佔! 什麼才是霸佔?
鄭建勳\臺中報導 昨天在「財團法人臺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議室裡,有「擁黃派」、也是黃昭閔「硬是要插進」新幹部組織幹常務監事的朱俶瑩估價師,當眾拉高嗓門怒斥本刊社長為何報導前理事長黃昭閔「霸佔」臺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一職,這是霸佔嗎!怎麼可以用霸佔!………」其護主心態及維護既得利益的姿態,幾乎都要失掉了估價師「公正性」、「公信力」及「客觀性」的形象。 在這裡要敬告常務監事朱俶瑩,妳說的「霸佔」一詞,本刊社長說「霸佔」就是「 倚仗權勢占為己有」。 其實,朱俶瑩心裡很明白、也很透徹,當天在會議場合「歇斯底里」發言,根本是「拽著明白裝糊塗」;為了黃昭閔前理事長地評會委員一職、為了捍衛「既得利益」,根本就是在「睜眼說瞎話」。朱俶瑩以高亢口吻「強調」黃昭閔的地評會委員職務,是新理事長郭世憲不要當的,並非黃昭閔「霸佔」。事實上,依據公會規定地評會委員不能承攬公家業務,新理事長郭世憲手中有數個案件在進行,理所當然要捨去地評會委員一職,畢竟「兩權相較取其重、兩害相衡趨其輕。」不過他倒是可以向黃昭閔看齊、學習,提攜「心腹」「親信」當委員,這是技巧性不違規且避嫌的好方法。 黃昭閔在外開口「 穩尬龍 」、閉口「 穩尬龍 」(閩南語發音), 來襯托他和林佳龍市長的關係是很「麻吉」的。 本刊社長要請常務監事朱俶瑩閱讀公會「第5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會議暨工作主委聯席會議」紀錄,其中的「第三條:會員登記做地評會委員、內規訂定及至各縣市政府擔任委員之派任方式」內容就有明載紀錄,本刊社長摘錄一段文字妳要詳細閱讀以解不惑: 「依據 相關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機關或團體出任委員者,通常需隨其本職而進退,究其原由,在於該委員係因本職關係而成為該機關或團體之代表,本職變動時,自應隨之進退。」這項規定「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章程」定有明文。黃昭閔以公會名義「推派」「符合資格者」其資格是必須當選過「常務級」以上職務者,這與內政部新法的「推薦」「估價師」有所差異,限縮了會員的權益。 黃昭閔不遵守公會的決議(如圖),不辭地評議委員一職,這不是霸佔 什麼才是霸佔! 常務監事朱俶瑩還「理直氣壯」的咆哮?! 常務監事朱俶瑩,妳的「主子」黃昭閔去年在地政局向承辦官員拍桌怒斥,硬是要由他欽點的「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