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領不到承攬款項50萬 莫非是議員從中「作梗」?
記者鄭杰\臺中報導 昨天上午臺中市議會進行二讀會,李中等市議員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補助大雅區公所50萬元,辦理大雅區農村社區產業宣導計畫,由於該經費尚未正式經市議會審查通過,提出質詢要求市府懲處官員並依程序完成。 針對議員諸公的質詢,臺中市政府隨即發布新聞說明,新聞稿內容是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補助大雅區公所50萬,辦理農村社區產業宣導計畫,市府農業局長王俊雄說明,這筆補助款透過農業局轉撥大雅公所,原為以「代收代付」方式核銷,但卻又改為納入預算方式辦理,由於雙方溝通有落差也有行政疏失,因此該局已懲處失職科長,目前經費仍在市庫,必要時可繳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補助大雅區公所50萬元,辦理大雅區農村社區產業宣導計畫,由於該經費尚未正式經市議會審查通過,引起討論。 農業局王局長說明,這筆錢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補助款,由大雅區公所執行,原與農委會水保局台中分局溝通以「代收代付」方式核銷,但卻又改為納入預算方式辦理,致使預算應先經議會審查後始能動支。 由於農業局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雙方溝通上有落差,導致行政程序延遲,該局已懲處失職科長申誡一次,目前農業局尚未將經費轉撥大雅區公所,款項仍在市庫尚未動支,必要時可繳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至於活動款項如何核銷,將由大雅區公所依契約與承辦廠商磋商。」 針對李中等市議員的質詢, 市府方面沒有依法完成納入預算,就先動支使用被刪除也是應該的; 市府在該案作業程序上有錯誤或疏失,經議員諸公提出質詢的確要有所交代,除了對議會的尊重外,對議員的質詢也要表示重視,除此之外,有錯亦應勇於承擔改進,甚至懲處失職官員。 李中等市議員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補助大雅區公所50萬元,辦理大雅區農村社區產業宣導計畫,由於該經費尚未正式經市議會審查通過,提出質詢。據了解,該案系爭之50萬元,是立委洪慈庸因里長反映歷年來大雅區都會主辦小麥麵食文化節,由於去年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編列的活動預算被大雅區議員吳顯森建議刪除330萬,致使該項活動經費毫無著落。 有鑑於此,里長紛紛轉向立委洪慈庸請託協助,洪立委遂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爭取經費補助大雅區公所50萬元,主辦具有地方特色傳統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