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建勳◎臺中報導 中火違法擴建 中市府重申汰舊換新堅守立場(照片來源:臺灣電力公司) 針對台電逕自宣布「台中火力電廠擴建合法」,台中市政府重申不反對天然氣機組的興建,但相對應的燃煤機組必須退場,這是市府一貫的立場,也是市民的期盼;且中火是全國最大的燃煤火力發電廠、也是全國最大的固定污染源,為根本解決中火造成空污問題,市府要求減少高污染的燃煤發電絶對合情合理。 環保局表示,依環保署公布的國家排放清冊(TEDS10.1)顯示,中火排放的硫氧化物占全台中市排放量65.0%、氮氧化物占40.8%,為台中市最大污染源;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莊秉潔教授日前接受媒體採訪也指出,台灣男性支氣管與肺癌標準化死亡率最高分布地區,已從北部移至中部地區,乃因空污所致,尤其燃煤電廠除造成PM 2.5污染,還排放1級重金屬如砷(即砒霜),顯見減少中火高污染的燃煤發電是維護中部空氣品質及市民健康的必要措施、也是當務之急。 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將空污改善列為首要目標,持續落實「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並成立專案小組查獲中火7次放流水超標,才迫使中火用煤量大幅削減、不再10部老舊燃煤機組滿載運轉,生煤使用量已由107年1,597萬噸,逐年減少至109年1,229萬噸,創歷年最低的紀錄;對照空氣品質,中市PM2.5年平均值從107年18.8微克/立方公尺降至109年15.4微克/立方公尺、SO2年平均值從2.5ppb降至109年2.1ppb,顯示中火生煤使用量愈低,對中市空氣品質愈有助益。 環保局進一步指出,燃氣機組仍有大量氮氧化物排放,除會形成硝酸鹽類的PM2.5、也會造成臭氧大幅產生,且中火燃氣機組環評資料顯示,台電預估2部燃氣機組上線後,燃煤機組用煤量最多可達1,260萬噸/年、常態情境為1,185萬噸/年,常態情境也僅比109年減煤44萬公噸,皆顯示中火保留燃煤機組備用,僅為讓中火可將每年最多1,260萬噸的生煤量燒好燒滿,並未因燃氣機組上線後生煤用量更少。因此,為保護人民的健康及權益,市府堅決要求台電須先拆除燃煤機組,才能增建燃氣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