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議會第四屆第三次定期會財經委員會業務質詢,台中市議員林孟令指出,工輔法《修增訂》第四章之一發布實施後,目前的進度是依法申請納管後提改善計畫。記得上一次定期會中局長對於台中市完成納管提改善計畫的1,592家,市府核准的約206家,不到13%,當時局長信心滿滿的,只要完成納管並提改善計畫,要完成100%的輔導率。 經過這段時間,經發局目前輔導改善計劃的比例,含目前提改善的件數及已完成改善的比例多少? 經發局局長回覆:提工輔法申請納管的有8,376家,核准納管的7,349多家,約占88.1 %,完成納管提改善計畫的7,909家,市府核准的2,610家,約33 %,其中大烏龍地區共1224件,比率達47%。林孟令請經發局必須積極協助特登工廠的輔導。 另外林孟令特別提出,特登工廠都位於農業區,農業區的通行道路都是農路,農路本身路幅就不夠寬敞,進出的大型車輛也影響到一般民眾通行的權利,所以在廠房前面的排水溝必須架橋通行或是將排水溝加蓋,車輛才有辦法進出。但是,只要需用到農水署的灌排溝渠,農水署就要收取使用費,經發局有責任與農水署協調,在不影響灌排功能,應該要提供這些特登工廠合理範圍的一個進出通道,不應該再對這些特登工廠收取架橋或是水溝加蓋的使用費,經發局應積極協調讓特登工廠做為無償使用。 此外林孟令也要求經發局,因工輔法已經進入到改善階段,各個特登工廠都已經在實施改善的進度,面臨目前AI科技時代,工業設備快速轉型,又將配合聯合國政府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呼籲必需在2030年減排至少43%、在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工輔法所輔導的特登工廠,因應市場需求必須變更製程及生產設備轉型,在申請面積範圍內,做製程空間的改變,經發局在工輔法修法的輔導精神,應該給予合理的輔導辦法,讓這些依據工輔法修訂精神將農地違規設立廠家變成有競爭力的合法廠家,因現有空間不符使用,在有條件下的改變空間問題,請經發局給於協助。 林孟令再提,特登工廠因在農業區內與農田為鄰,工廠所排放出來的廢水雖然經由農水署的排水溝以專管附掛方式排放,但畢竟是短期的作為,為長期規劃,經發局也應將這些較為集聚的零星工廠所排放出來的廢水,做妥善的規劃,引導至污水處理廠,才是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