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被害者再只能於角落哭泣,要真正落實性騷、霸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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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台中市府公布遭指控性騷的公捷處長張應當權勢性騷擾成立,記兩大過免職並處以30萬元的罰緩。今(29)日市政總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今要求盧秀燕市長為此案向全體被害者以及市民朋友道歉,並呼籲市府以寄發匿名問卷的形式,持續擴大調查仍在市府各角落的性騷擾與霸凌案件,讓被害者不會再只能於角落哭泣,真正落實性騷、霸凌零容忍。
黃守達播放影片指出,去年民進黨傳出性騷風波時,盧市長作為一個完全的局外人,就可以言之鑿鑿說出「之所以能長期伸出魔掌,就是因為加害人是御用的、有人罩,所以才敢持續伸出魔掌」、「高層極盡包庇及吃案之能事」,並擔心「還有受害人在角落哭泣」呼籲「擴大調查」。事隔一年,他現在將這些話原封不動要送還給盧市長,張應當處長在台中市政府多年,可以性騷殘害這麼多名女性同仁,甚至有人111年就跟交通局長反映過,沒想到這個傷害依然持續擴大。
黃守達質疑,照此說法,那張處長是不是所謂御用的?有人罩?所以才敢持續伸出魔掌,盧市長跟交通局長,甚至其他高層是不是極盡包庇及吃案之能事?
黃守達對目前懲罰「是否為最重」也提出質疑,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2條,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有性騷擾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張處長被處以三十萬的罰緩,何來最重一說?
黃守達更指出交通局長說謊,被害者A小姐於111年不僅早向局長詳述事發的經過,甚至也有主動提及其他人也深受其害、夢魘纏身,並希望局長主動去約談這些受害人。局長當下也允諾,說給他一點時間,會思考怎麼來完善處理,人是他核定的,他會負責。但顯然局長就是未有任何作為,才會發生後續的好幾案,黃守達質問,這就是葉局長口中的性騷零容忍嗎?
黃守達強調,被害者們的訴求,就是要張處長公開道歉。如果盧市長無法要求他曾經的處長道歉,那麼盧市長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民選市長,是否也應代表台中市政府向這些被害者道歉,告訴他們,對不起,台中市政府辜負了你們的期待,台中市政府允許縱容包庇這些性騷擾在機關內發生?
對於盧市長始終不願正面表達歉意,黃守達質疑,過去盧市長會擔心受害人還在角落哭泣,現在這種不願道歉的態度,要怎麼說服受害人勇敢站出來?
黃守達另外也指出調查過程中的問題,性騷案除了E女自己有特別提出要求,其餘五案的調查會議及考績會都是在交通局內召開,且並未事先通知申訴人,導致申訴人(被害人)在未做好心理準備,甚至來不及提前自行迴避的狀況下,遇見加害者。第六案召開時,其中一位被害人就撞見張處長,張處長當下更是惡狠狠的瞪著他。
黃守達質疑,局內發生的權勢性騷擾,竟然還在未做任何防範措施下,在局內召開相關會議,考績會也是在局內開,讓加害人持續出現,未考量到申訴人意願、未採取適當之隔離措施,未來市府將如何調整改進?
盧秀燕回覆,就是因為張處長惡狠狠的瞪人家,他現在已經自食惡果,連退休金都沒了。請各局處未來在處理過程中更加嚴謹,保護受害者,且要維護好隱私。
黃守達表示,盧秀燕市長早上沾沾自喜說台中市109年就率六都之先制度反霸凌規範,但111年早被反應的公捷處長職場霸凌案卻未受到任何處理,所謂反霸凌規範根本是空頭支票。
黃守達更點名許多局處首長,除了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外,地政局長、都發局長、經發局長等局處首長都有被投訴職場霸凌。黃守達痛批,就是因為盧市長漠視,才導致申訴管道淪為形式;如果申訴管道真的暢通、職場環境與組織文化足夠健康友善,還會有大量陳情找上議員嗎?
議員們表示,始終未見盧市長展現負責任的態度,不願正視台中市政府充斥著各種性騷擾、霸凌案件。議員們要求,市府應擴大調查,如勞動部於霸凌事件爆發後,就寄發匿名問卷給全體同仁,台中市政府也應該採取具體動作,查查看到底哪一個局處提早退休、寧願降調、離職率特別高特別多的,去了解問題到底在哪裡?
謝志忠議員也進一步關心性騷案受害者權益問題,2年前公捷處某股長,因為處長性騷加霸凌致身心受創,向上級主管反映後,申請留職停薪10個月,因無法面對主管單位的不作為,逐於留職停薪屆滿後離職。
目前市府調查結果已經出爐,證明張應當處長性騷擾情節屬權勢性騷擾,市府做出記二大過免職與30萬罰鍰處分。
議員們強烈要求市府及交通局,釋出最大善意,提供回任職缺,不論被害者是否接受,市府皆應以實際作為,彌補受害者。
議員爆料加市長下令才要處理,被害人都辭職了怎麼補償?吃案的都不用負責嗎?
回覆刪除民進黨議員戰力就這樣?性騷的可惡,袒護不辦的一樣可惡。不只回任原職,留停跟辭職期間的薪水也要補給人家,這些只是因受害所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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